1简介
数字摄影实验室简介
数字摄影实验室建于2009年,实验室面积33平方米,配备有51台照相机,数码单电相机20台,数码单反相机12台,另外还有人像摄影和静物摄影设备各1套,设备总值40万元。
实验室主要面向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新闻摄影》、《摄影艺术与实践》、《摄影技术与艺术》等课程,可开出“数码照相机的使用”、“ 景深和超焦距在摄影中的运用”、“ 取景构图在摄影中的运用”和“各种光线条件下的摄影”等实验项目,使学生掌握摄影构图的技巧、光线在摄影中的灵活运用,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相机进行艺术创作的能力。见图 11、图 12。
图1 数字摄影实验室
图2 数字摄影实验室
2承担项目
数字摄影实验室实验项目
基 础 型 |
测光与曝光控制 |
景深的使用 |
数码拍摄 |
数码照片的处理 |
数码照相机的使用 |
综 合 型 |
构图实践 |
花卉摄影 |
景深与超焦距的运用 |
曝光 |
人物摄影 |
摄影构图 |
摄影用光 |
数码影像的处理 |
体育摄影 |
创 新 型 |
新闻题材的拍摄(单幅照片) |
专题的拍摄(图片故事、图片插图) |
3管理制度
数字摄影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数字摄影实验室供学生上摄影课之用,严格按照实验使用计划表执行,非计划内容需经过实验中心相关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第二条 教师在课前应准备好各种实验器材,按物品清单逐项清点并检查所有设备的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每堂课结束时,应逐项清点检查所有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三条 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第四条 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按学校的规定着装,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听从指导教师安排,注意用电安全,对物品轻拿轻放。
第五条 学生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难题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切勿盲目乱试或野蛮操作。严防事故,确保安全。
第六条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喧哗、嬉戏、吃零食、喝饮料。
第七条 实验室的设备昂贵,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第八条 严禁将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带入实验室。
第九条 借用照相机的对象必须是本院该学期上摄影课的学生,借用照相机的学生严格按本规定履行借用手续。
第十条 学生若将所借照相机丢失,须购置同品牌同机型的照相机入实验室;若将所借照相机的部件、附件丢失,须按所借机种的部件、附件重新购入价赔偿;若将所借照相机损坏,须交由管理人员送至维修站修理,所需费用由借用照相机的学生支付;若将所借照相机的外表划伤、碰伤、磨损,须根据划伤、碰伤、磨损程度的大小赔偿(以所借机种购入价的千分之一为起点)。
第十一条 若本院教师确实需要使用摄影设备的,应由该教师向院领导提出,经同意,并出具相关批条后,方可借用。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实验教学记录》,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状态、实验学生出勤等情况的记录。
第十三条 对于任课教师在使用实验室过程中因为自身管理失职造成实验室设备丢失、损坏,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交书面事故报告,由院办提交教务处,认定事故等级和损失情况后,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现以下情况由教师承担责任:
1、未对学生作指导和提出要求;
2、学生违规操作,教师在场未及时制止;
3、教师离开现场,学生不遵守规定操作。
第十四条 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安排学生做好清洁工作。